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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鹰眼
       子玉款的伪虫罐分崩离析,索巴心疼透顶,一张脸拢成了包子褶儿,直呼这砸的哪是虫罐,分明就是碎了八百块大洋。

       “五爷啊五爷,我真是罪过大了。”陈鸳桥懊悔更甚。

       “算不得什么。”这一砸之后,范世海反待陈鸳桥亲昵了几分,连声道,“你今个儿给我上了一课,什么才叫真人不露相。兄弟我生平最钦佩有本事的人,现在也明白了,为啥我师傅会放心让你把‘三河刘’转交给我,怹到底还是眼明心清啊!”

       陈鸳桥寒暄道:“毕竟让五爷破费了,得罪!”

       范世海连连摆手,忽而话锋一转,笑道:“那你是不是要找补我一下?”

       “愿听差遣。”

       “既然老兄得曹四爷调教,想必定会有些秘技,不如找个机会,透露给兄弟几手可好?”

       “五爷发话,鸳桥怎敢不从?”

       范世海十分开心,连声道谢。

       “时候不早了。不如我们尽早启程赶往陶然亭,等到除掉那水怪,你们再详叙如何?”

       “小弟真是糊涂,一勾连上蛐蛐,比抽了大烟还来瘾,简直不成样子!见谅,见谅!”

       范世海引两人走入第三进院子,索巴早已含笑等在索罗杆之下。

       那索罗杆是“在旗”之家的标志,一丈多高,杆顶处置一锡斗。陈鸳桥曾听人讲过,女真人自辽金时期便有“祭天”的习俗,于锡斗内常放一些肉类,供飞禽来食,据说是能带走厄运。不想这习俗源远流长,竟随他们由白山黑水辗转至燕地,至今仍有缘得见。

       陈鸳桥生来一颗七窍玲珑心,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正欲求证,倏的一道白光闪过,厉风荡过脸庞,竟让他梳得服帖的头发垂下额头,身子也歪了一下。

       稳住身子,见一物立于范世海肩头,周身皆白,毛芯里隐约沁着葡萄紫,淡如烟熏……

       “好一架神鹰!”陈鸳桥痴了,世间怎会有如此傲然之物?

       禁不住伸出颤抖的手指……

       啸叫一声,犹如晴天霹雳!

       那神鹰横眉立目,似对陈鸳桥此举颇为不悦。

       索巴忙向陈鸳桥说道:“陈爷,您别介意,这架海东青,可不是寻常的鹰隼,只有吉林和黑龙江的大荒深山里才能瞧得见,所以性情古怪了些。咱们满人的先祖肃慎族,管这灵物叫“雄库鲁”,意思是世上飞得最高和最快的猛禽。都说一万只鹰里才能出一架海东青,这里头又以周身皆白者为上上品,一飞可直冲青冥,‘青冥白’这个威名,便是这么来的。眼下也就是民国了,要是搁在大清朝,这架‘青冥白’,只能皇帝老儿一人可以拥有,旁人若是跟陈爷您似的,那便是犯上僭越,要砍脑袋的……”

       “混账东西!一张嘴就没个深浅,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儿吗?!”

       索巴挨了骂,立即缩了头,退在一旁。

       而此时,陈鸳桥不知为何脸色变得煞白一片,呼吸愈发急促,几不可支……

       范世海当即喝道:“顾兄,不可再让鸳桥去看‘青冥白’的双眼!”

       顾随利索地钳住陈鸳桥肩膀,一兜,直将他掼倒在地,脑袋磕出了响动。经此一撞,陈鸳桥剧烈地干咳了几声,气色方才恢复如初。

       索巴将之扶起,掸扫身上泥土。

       “这是怎么了?”陈鸳桥四下观瞧,竟浑然不知,自己为何会摔倒在地。

       范世海沉吟道:“当年我师父曾告诉过我,海东青之所以被唤作万鹰之神,是因为它们生来就居于绝顶,俯视众生,一双鹰眼无处不在,可顷刻间洞悉数里之外的风吹草动,而后将猎物一击毙命。怹还一再告诫我,也不可与‘青冥白’对视过久,因为鹰眼最能摄魂,尤其对于修习内功者,视魂为精气,精气一散,则非死即伤!怹说这番话的时候,像是饮了苦酒,当年,怹就是自认内功深厚,不听人劝,谁知道白白糟蹋了七八年的苦修,折了阳寿不说,还差点瞎了双眼!”

       “八爷他……当真说过这话?”

       “这种事儿,我又岂能诓骗顾兄?不过说又说回来,当时我年轻气盛,自然也不信,心道将来有机会非逮个机会试试不可,反正自己又没什么内功……”

       “愿闻其详。”

       “我试过之后,第二天就跑到郎家庄交了实底儿。”范世海摇头苦笑,“我师父虽说满脸铁青,倒也没有冲我发火,只问我都看到了什么?我说,黑雾汹涌啥也看不清,只是觉得身子腾云驾雾,就像抽了大烟泡;还有,就是胸口翻江倒海地疼,然后便昏死了过去。我又问怹,自己究竟到了什么地方?怹沉吟了一会儿,说了‘虚空’两个字。我到底也没有弄懂这两字是什么意思,琢磨来,琢磨去,也只好安慰自己,师父身怀绝技,内功精湛,自然非寻常人等所能堪透。但我却从此对鹰眼摄魂这事儿深信不疑了,更觉得那双眼睛背后,一定藏着什么古怪。”

       陈鸳桥闻之,再望向“青冥白”,目光便怯了。

       众人赶到陶然亭之时,早有人将除妖之事大肆传播,各路看客纷至沓来,好不热闹。

       陶孟和亲自指挥警察们维持秩序,忙里偷闲告诉陈鸳桥,第一期的《异报》他已经看过了,虽然未经他同意就刊行了,但内容可谓之字字珠玑,甚得其心。

       陈鸳桥道:“昨晚开了夜车,今晨三时方才弄毕。本想立即将校样拿给您过目,可是又怕耽搁您休息,这才唐突了。”

       陶孟和道:“唐突得好,唐突得妙,唐突得呱呱叫!”四下瞄看两眼,压低声音,“这样也好,一眼就知道没被人改过,文章行云流水,才显得真实不是?只不过这个度,你得装在心坎里,千万别越了界限才是啊。”

       “请署长放心,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咱们《异报》的存在,从今天,不,从这一刻起,那便是北平公安局的喉舌,第五区警署的阵地,您的排头兵。”

       “嘿!这个排比好!回头啊,你教教我那新来的秘书,稿件写得一塌糊涂,简直不忍卒读。我多次跟他讲,要排比,要排比,要排比,只有排比才能感情充沛,才能深入人心,才能够彰显人格魅力……诶?要不,你给我当秘书得了?放心,我绝不亏待你。”

       “做您的排头兵,自然再好不过。可是刚刚您不是也说过么,不刻意才是好文章。在下身在曹营心在汉,于您而言,才有大用处啊!”

       陶孟和盯着陈鸳桥,看,又看,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我就喜欢你这种人,通透,不倔强。”转而望向在一旁接替自己维持秩序的顾随,摇头道,“可惜啊,要是顾随有你这番心思,那我就不用这么辛苦啦。”

       “署长,我有不同的看法。”

       “但说无妨。”

       “我的这些想法,也许不成熟,但自诩都是肺腑之言。武人与文人,以刀笔行世,各自的承担是不尽相同的。后者如我,于文章之中或嬉笑怒骂,或感时忧国,或针砭时弊,或歌功颂德,无非是遵从内心的感受罢了,成本不过几页稿纸。可前者却要身体力行,将文人口中的漂亮话用行动来表达,有了好的结果那是该当,反之,这些行动就毫无意义。所以我认为,武人行世实则更难。难在他不可以如文人般鼓唇弄舌,不可以如文人般在字里行间耍小聪明,不可以如文人般对厌恶之人笔伐。武人的伐,是要流血的,伐的是命。再讲些不该讲的,譬如眼下日寇将北平围困,其狼子野心,您与我全都明白。难道说,那些守土的士兵不明白吗?兵戎相见,早晚之事!不论那些政客如何斡旋,但我相信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必会以死相拼,拒日寇于城外。这就是武人的朴素信念,以守土保家为己任。可若是所有士兵都像我那么机巧,所有身居要职如同顾随一般的武人,都同我等这么机巧,这北平城岂能守得住?因此在下的结论是:得武人如顾随在旁,是署长您之福也;得文人如我等在旁,不过是给您增色而已。”

       陈鸳桥这一番话,绕来绕去九转十八弯,到头来虽是给顾随带了高帽,可话被陶孟和听在耳朵里,怎么着都觉得舒服,越发觉得自己伟岸了。

       “署长,还有一事要麻烦,请万不要推辞才好。”

       “鸳桥的事,就是老哥的事,说!”

       “明日的报纸,鸳桥打算刊登署长的一帧相片,请您一定要给面子才是啊。”

       “好说,好说!我这就吩咐人准备,待除妖事毕,照他个十几二十张,供你选择。不过这样是不是……显得有些高调?”

       陈鸳桥笑道:“鸳桥愿助署长荣升一阶。”

       陶孟和强掩笑容,摆手道:“功名利禄,都是过眼云烟,为民谋福祉,才是我辈之信仰。”

       陈鸳桥着附和道:“正是,正是!”

       此时秘书走来,先递上一块毛巾,待陶孟和擦完脸,他这才说:“请署长敞轩坐镇,茶水和果点均已备好。”

       陶孟和点点头:“鸳桥,你随我一起吧?”

       陈鸳桥推辞道:“多谢署长垂爱。不过鸳桥还是在这里比较好,免得日后有什么闲言碎语,说《异报》不过是靠着跟署长的关系,才揽下了独家报道权,其实根本就没来过现场做工作,那岂不是给署长脸上抹黑?”

       陶孟和深以为然:“有道理。那我就不勉强了,切记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