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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爱吃的胖子
       胡不归从杭州赶到越州,又从越州追到明州。明州从唐朝起就是市舶司所在,内有良港,外有群岛,向东可达新罗、日本,向南可去南洋,向北可派水师直捣青徐辽东,在东府八州中首屈一指的重镇。吴越立国,尤重商贸,无数商船汇聚于明州港,把各方商货装载上船,运往北地、南洋、海东,赚取暴利。为了保护海贸,吴越在明州驻扎水师,还把明州单列为奉国军,以长公子钱惟治遥领奉国军节度使。

       其间胡重八派人给胡不归送来消息,说他要查的那位俊到惨绝人寰的李公子也去了明州,可进入明州后就消失了。胡不归原本可以动用胡家在明州的人手,可他又忽然想起,当日被杀的四个太保当中,其中一个就是明州分堂的堂主,也不知道宗堂有没有再派人来接管明州的一摊子事。

       还没进明州州治所在的鄞县,官道上就挤满了大大小小的货车。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否有要务要赶路,都只能挤在车流中慢吞吞的往前爬行,空气中充斥着牛马骡子混杂一起的奇怪气味。胡不归有些后悔弃船坐车了,幸好天气凉爽,车马再多也不至于汗流浃背。

       晌午时分,胡不归进到鄞县城中。县城不大,被大大小小的商队挤得满满当当。胡不归从不在吃穿用度上亏待自己,让招财找了家城里最好的酒楼,要了个临街最贵的包间,让伙计推荐了几样当地特色菜品。经过大堂时,胡不归注意到了靠墙的几桌子客人气度异于寻常客人。其中有两三人感觉到他的目光,也朝他投来一瞥,见他上楼去,才扭头继续闷声吃喝。

       江湖中人,还不少。胡不归这两年游历江南,没少见江湖械斗仇杀,但凡刀口上见过血、手上有人命之人一眼就能认出。此番他来救人,无意与这些人有什么瓜葛,便权当没看见。

       很快,伙计依次端了冰糖甲鱼、红烧河鳗、荷叶粉蒸肉等菜品上来。胡不归见这几个菜卖相不错,便给自己倒了一杯老酒,优哉游哉的吃起来。吃到一半,忽听酒楼大堂传来喧哗之声,紧跟着就有人骂道:“没钱还敢点一大桌子来吃白食,老子打断你的肥腿!”

       又听有人道:“你们家的菜做得不正宗,拿三脚猫的东西给人吃,就是骗人,骗人的东西还敢收钱,良心被狗吃了!”

       胡不归倒是头一回听到这等奇葩说法,做得不正宗就不必付钱,倒是有点儿意思;再看自己面前摆着的几道菜品,红油透亮卖相倒是不错,可被那人这么一喊,便生出自己也被店家坑了的念头来,吃的兴趣顿时减去不少,放下筷子,差进宝出去看看。进宝正眼馋着胡不归那一桌子吃食,出去片刻,回来便忿忿不平说楼下跑堂的伙计在欺负一个胖子,一脸感同身受的模样。

       胡不归走到外头,走廊上已聚集了不少围观的客人。大堂中,但见两个伙计把一个胖子推倒在地,拳打脚踢,一边殴打一边用硬邦邦的鄞县土话咒骂。其中一个伙计手上挂着一个夹子,怎么扯都扯不掉,一动就疼得他龇牙咧嘴。

       那几桌江湖客只是冷眼看着,并没有打抱不平的意思。

       胖子大声争辩:“你家的鱼皮黑肉紧,分明是把快臭掉的做了来;炝蟹里面一点黄都没有,就是个壳子;火臆金鸡用的是公鸡,不是母鸡!”

       众食客一通哄笑,为了吃口白食,连公鸡母鸡都编出来了。

       胡不归闻言眼中一亮。但凡肉食,必分公母。公猪母猪,公鸡母鸡,味道大不相同。譬如那母猪,年轻时候生了无数窝,待到年老生不动了,才会被宰杀,其肉粗糙拧巴,口感极差,就只能剁碎了当包子馅儿卖给穷苦人家。他曾吃到过一次,刚入口就吐了出来。公鸡母鸡也是。公鸡要趁年轻宰杀,肉质鲜嫩,烧烤俱佳;母鸡肉老,但重滋补,适合炖汤。那火臆金鸡分明是道炖汤菜,若真用了公鸡,便是文不对题,谬之千里。

       胖子挨了打,又喊:“还有那冰糖甲鱼,又岂能与河鳗、蟹肉一同上?就不怕吃死人吗!”

       胡不归一惊,这三个菜可是伙计给他上的,还好生吹嘘一通。他好吃,也粗通医道,这才想起甲鱼性凉,蟹肉大寒,若是让那体弱气虚的女子同吃这两样,轻则腹泻呕吐,重则有性命之忧,那胖子说得倒也不为过,当下便生出同仇敌忾之心,转身就朝大堂下去。

       招财看胡不归一脸要去多管闲事的样子,让进宝留下来照应,自己一溜烟跑出去准备马车跑路。

       胡不归来到大堂,走到两个伙计身后,咳嗽一声。几个江湖客朝他看来,眼中颇有不屑。俩伙计压根儿没注意到他,连拉带拽想把胖子拖出去,怎奈胖子体重太大,拖不动,只好继续拳打脚踢。

       胖子用胳膊护住脸,圆溜溜的小眼睛看到有人来了,还是个姿容出众衣着考究的公子哥儿,喊得更起劲了:“卖假菜坑食客还打人,你们也太霸道了!我要去报官!”

       矮个子伙计一脚踹在他肚子上,怒道:“报官,你去报啊,咱们这百年老店,从前朝起就是鄞县城里的头一号,就算官老爷来了也得规规矩矩的,还没见哪个跑去告官的。你要有胆子就去告!”

       胡不归看不下去了,抢在矮个伙计再踹他前抢先一脚踢中他的支撑脚。

       江湖客中有人露出惊诧之色。胡不归这一脚看似平淡,实则速度角度力道无不恰到好处,把人踢倒还不叫人受伤。

       矮个伙计重重跌在地上,怒道:“哪个踢我?”

       被夹子夹住手腕的高个伙计想要发作,一看胡不归样貌打扮又犹豫了——他们这等跑堂接客的,最重眼力见,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是什么身份,每每一眼就能看出个七七八八来。像胡不归这等锦衣华服、姿容俊美的年轻公子,那可是最好的客源,横竖都不能得罪。

       矮个伙计爬起来,瞪着胡不归道:“小子,你踢的?”

       胡不归闲闲摇摇扇子。

       矮个伙计大怒,抬手就要去推他。

       胡不归微微侧身让开,一扇子拍在他手背上,道:“开门做生意还动手打人!”

       矮个伙计吃痛,还想发作,被高个伙计叫住。

       胖子如见救星,一咕噜从地上爬起来,躲到胡不归身旁道:“公子公子,是他们坑人在先。”

       高个伙计道:“百年老店,每道菜都摆在那里,哪里坑你了?倒是你,吃白食,还恶人先告状!”

       胖子指着桌上的冰糖甲鱼,义正辞严道:“甲鱼就是不能跟河鳗炝蟹一道上,炖鸡就是要用母鸡不能用公鸡!最简单的食材寒热相克都搞不清楚,还敢开门做生意!我指出来是为你们好,你们少收一顿饭钱,多长些见识,以后少害几个人!我是在帮你们,你们不但不给我钱,还打人,天下间有没有这等道理?公子,你给评评理!我该不该收他们钱?”

       胡不归扇子一合,直接一个字:“该!”

       俩伙计简直要疯了,碰到个吃白食的不说,怎么又来个帮腔的?矮个伙计看看胖子,又看看胡不归,突然道:“你俩就是一伙的,吃白食打伤人还想坏我们店的名声,今天不打断你们的腿老子就去吃屎!”说完一拳朝胡不归轰来。

       胡不归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见一阵肉浪从楼梯冲来,生生将那矮个伙计撞飞,双手叉腰横在胡不归身前,威风凛凛道:“土鸡瓦狗,不劳公子动手,我来收拾!”正是进宝。

       高个伙计抡起鸡毛掸子就打。

       进宝扎下马步,直接用胳膊挡下一击,一把抓住鸡毛掸子,生生夺过,“啪啪啪啪”给了高个伙计七八个耳光,道:“狗胆恶奴,光天化日竟想打我家公子!”

       围观者莫不倒吸一口凉气,又一个胖子,恁般凶残。

       胡不归心下直乐。进宝可是他亲手调教出来的,别看长得胖,全身八成都是结实肉,力大体壮,别说几个跑堂的伙计,就是寻常练家子,两三人也奈何他不得,还特别扛揍,端的是一面上好肉盾。

       胖子看着进宝,两眼放光。

       高个伙计被抽倒在地,捂着脸,又惊又怒:“你是何人?敢多管闲事!”

       进宝拿鸡毛掸子指着他,朝胸口捶了一记,道:“爷爷我天蓬元帅是也!”

       满堂哄笑。

       笑声中,地上的胖子忽见胡不归长袍下摆上绣着文字,仔细一看,竟是诗文,不由念道:“才小分易足,心宽体长舒。充肠皆美食,容膝即安居。况此松斋下,一琴数帙书。书不求甚解……”后面挡住了。不由赞道,“公子妙人,公子妙人啊!”

       胡不归伸手想把他拉起来,谁知一拉才知其重,无奈道:“充肠皆美食,容膝即安居。美食充肠,食材最为紧要;食材不配,时令不对,做出来的东西再好看,也不过是南辕北辙,徒有其表。”他扫了眼地上的俩伙计,道,“还喂出这等目中无人、狗仗人势的杀才来。”

       胖子闻言大喜,一咕噜从地上起来,朝胡不归作揖行大礼,道:“公子一席话,当真是深得食之精髓,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