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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决胜之辩
       李修远被向红星检察的目光逼得心里打了激灵,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继续说道:

       “如果被告人邵怀玉与被害人骆汉在从夜宵摊至出租屋的路途中没有遇到抢劫,这个包也只能和他们一道回到被告人的出租屋内。显然他们没有遇到抢劫类似的事件,不然公寓管里员也不会看他们一如平常的回到出租屋。”

       李修远两手一摊,微笑着扫视全场,露出两排健康洁白的牙齿。

       “我们曾多次询问被告人关于包的下落。被告人说,因为当晚饮酒过量,记不起被害人是否有这么一个包。从旁观的角度来看,被告人作为职业陪酒人员,工作结束后,意识不够清醒也属正常。”

       “但这个包去哪里了呢?”李修远皱起眉头,做思索状。

       “公诉机关并不否认这个包的存在,也组织警力进行了调查,但并没有找到包的下落。我们认为,这个包实属关键证据之一。它隐藏着作案的动机。同时也说明现场极有可能出现了除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第三者。而恰恰是这个第三者从案发现场将包带走。这个第三者就是杀害被害人骆汉的凶手。”李修远剑眉一挑,两眼放出自信的光芒。

       李修远提出这个大胆的推断之后。法庭再次陷入到人们议论的嘈杂声中。审判席上的三位法官也意味深长地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公诉人席上的向红星检察官皱着眉,一面思索,一面不时的在稿纸上写着什么。

       “请大家保持安静。”审判长敲响法槌。

       待议论声平息之后,审判长望着李修远说:“辩护人,请继续发表你的辩护意见。”

       李修远再次向审判席致意之后,接着说:“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我们还有一个有力时间证据。那正是我要说的第三点:被告人邵怀玉不具备杀害被害人骆汉的犯罪时间。”

       刚刚安静下来的法庭像炸开锅一样。人们瞪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辩护席上的李修远。居然出现了不在场证明,这远远超出了旁听席上人们的意料。当然,除了方雨之外。李修远的辩护方针之前是与她商量过的。

       不在场证明,这太让人兴奋了。法槌连续敲响,法庭在审判长反复要求下,终于重新安静下来。

       在人们议论纷纷之时,李修远请助手从辩护席后搬出一块白板。上面划了一张示意图,展示后街、西望街以及邵怀玉夜总会与其住宿点的位置关系。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这是案发现场与被告人邵怀玉所工作的夜总会相对位置的示意图。”

       李修远站到白板旁,手握指示棒。他本身材修长,又有点文质彬彬的气质,配上白板和指示棒,有点为人师表的感觉。方雨在旁听席上看着,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刚才合议庭应该已经注意到,辩方证人庄大海的证词,以及其出示的相关照片。辩方之所以请证人庄大海出庭作证,就是要厘清被告人当晚的行动及时间,与被害人被杀之间的关系。”

       现在法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李修远展示的白板上。连坐在被告席上的邵怀玉也睁大眼睛,迷茫地看着李修远和他身边的白板。

       “这张示意图我们现场测算过,和互联网上的电子地图相符。在座的各位可以打开手机导航,对照验证。”李修远扫视全场,稍作停顿。

       有好奇的人拿出手机,果真打开导航软件,按李修远所说,找到案发区域,对照查看。

       待人们窸窸窣窣动作的声音安静下来后,李修远继续说:“被告人邵怀玉工作的X夜总会位于南北向的后街XX号,她住在东西向的西望街XX号的弄堂里。这个弄堂不是紧邻西望街街边,而是位于这条无名小巷之中。后街与西望街的交叉口,偏向西的位置就是夜宵摊的所在了。”

       李修远手中的指示棒配合着指向相应的位置。

       “我们徒步测算过,从夜总会出发,到达被告人所住的位置,需时30分钟。其中到夜宵摊用时11分钟,从夜宵摊至被告人所租公寓19分钟。大家可以用手机导航连接两点,测量步行的用时。”

       拿出手机的人们手指在屏幕上点划着。有人轻声说:“与导航上说的相差无几。”

       “刚才我所说的时间,比被告人与被害人当晚从夜总会出发回家所用时间稍短。考虑到他们二人有几分醉态,步行速度较慢,用时较长也是情有可原……”

       “请辩护人抓住要点,常识性的东西就不要介绍太多了。”审判长打断李修远的阐述,脸上稍显不耐烦的神色。

       “是的,审判长。”李修远向审判席微微低头致意。

       法庭里的众人屏息凝神,看着李修远,不知道他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但公诉席上的向红星检察官已经敏感的察觉到李修远想要证明的是什么了,他眉头微蹙,脸色越来越凝重。

       旁听席上的方雨看见自己的老师——向红星难看的脸色,心情矛盾。她一面为老师担心,一面又为李修远准确锋利的语言表达而欣慰。

       “请合议庭注意,刚才辩方证人庄大海的证言表明,被害人骆汉最后一次出现在他视线中的时间是零点四十五分。”李修远再次停了下来,看着审判席,为了引起法庭的注意,也为了强调这个时间点的重要性。

       审判长微微颌首,作为对李修远的回应。

       “当晚,被告人又从出租屋回到了夜总会。那么,被告人回到其X夜总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李修远环视法庭,目光最后停留在了公诉席上。

       向红星此时正在一边翻看桌上堆放的文件,一边写写画画。他已经在准备反攻的材料了。看他那阴沉的脸色,就知道当前形势的严峻。

       “一点零五分。”李修远在白板上X夜总会的位置边写下这个时间,“当晚被告人邵怀玉再次回到夜总会的时间是一点零五分。这有夜总会门前的探头为证。”

       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人们已然明白了这个时间的意义所在。

       “倒推三十分钟的话,被告人邵怀玉离开出租屋的时间,应该是零时二十五分左右。尸检结果证明,被害人被杀于零点至一点之间。辩护人再次提请法庭注意,证人庄大海目击,被害人骆汉在零时四十五分时还趴在邵怀玉住处窗台抽烟。而此时,被告人邵怀玉已经在返回夜总会的路上了。她显然没有作案时间。”李修远继续解释道。

       不管公诉机关出示多少证据证明邵怀玉就是杀害骆汉的凶手,辩护方只要握有邵怀玉的不在场证明,就足够粉碎公诉的论证与推理了。对于辩方来说,不在场证明就是有杀手锏意义的武器。

       “那么被告人是不是作案之后乘车返回呢?”李修远自问自答的说道,“我们继续分析被告人邵怀玉的行踪。首先,在她进入后街之后,一直是出现在路面探头的监控之中,她是以正常的速度步行。其次,在西望街她会不会乘车呢?”

       李修远在白板上沿东向西画了一个箭头,接着说道:“而西望街是一条自东向西的单行线,被告人邵怀玉在这条路上根本就没有乘车的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邵怀玉在案发时,不在现场。不具备作案时间。”李修远最后一字一句地说道。

       李修远说完,全场都仿佛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控辩双方在细节上又进行了一些较量。但与不在场证据相比,那些都显得不再重要了。

       “审判结束,择日宣判。”审判长最后威严地宣布道。

       庭审结束。人们熙熙攘攘地向外走。李修远与助手整理着文件资料,也准备离场。

       “你好,李律师,我是XX网的记者,能耽误您几分钟时间吗?”

       一名外形靓丽的女孩,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李修远面前。她的话音刚落,又围上来几位手拿录音设备的人。在他们身后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肩扛摄像机,正对着李修远。

       李修远从没有接受过媒体的采访,被这样的阵势吓了一跳。在瞬间的惊讶之后,他马上沉着下来,笑着说:“哦,可以。”

       “您觉得本案的胜算能有大多呢?”

       “这个,我们只是陈述事实,判决的事还是由法庭来做决定吧。”虽然是第一次接触媒体,但律师的应变能力让他回答地机智,得体。

       “您握有这么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事前却没有透露半点风声,是不是有一种打了公诉方一个措手不及的感觉?”女记者笑着说,脸上流露出一种看热闹不怕事大的表情。

       “呃——”李修远犹豫了片刻,他知道律师与检察院的关系就是对手,也是合作,“我们只是站在不同的立场来阐述事实和解读法律,真相是控辩双方所共同追求的目标。”

       ……

       记者们七嘴八舌地又问了一些看似有深度的问题。李修远一面收拾文件,准备尽快离开,一面机智、礼貌、不失风度地一一解答。

       “谢谢各位媒体朋友。”李修远和助手逃也似的走出媒体的包围圈,走出法庭。

       法庭外,方雨正等在走廊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