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悬疑小说 > 你好,李律师
第四十章 法庭辩论
       刚才女摊主的证言被动摇,李修远的心情深受影响。他不得不佩服向红星法庭应变的能力。李修远眉头微皱,紧张的情绪还没有缓解下来。

       “修远,辩论是你的强项,一定没问题。”方雨看出他的心事,鼓励道。

       “你师傅确实历害。”李修远自嘲似地笑了笑,“没理都被他说成有理了。”

       方雨进检察院后,是向红星带着实习业务的,就是俗称的师徒关系。方雨与李修远开始交往后,虽然没有完全公开,但在检察院内也慢慢传开来。向红星也应该有所耳闻。尽管如此,在庭审间隙见到方雨与李修远一同返回法庭,他还是稍稍有一丝惊讶。关于他们俩的关系,向红星今天才算是确认了。

       “向老师可是我们公诉处的主力,业务领头人。”方雨两眼放光地说道,毫不掩饰对向红星敬佩,“我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也就学了他一点皮毛。”

       李修远与方雨第一次见面那场法庭较量,如果方雨经验够丰富的话,自然不会上了他的当。方雨也不会在被告人年龄问题上出现误差。看来不管是律师还是检察官的工作,在与对方斗争的过程中,仅仅熟悉法律规定还是远远不够的。经验的积累,灵活应变的能力,严密的推理,是一场心理与智力的全面较量。

       “你好好准备辩论,我去看看向老师。”

       说着,方雨从包里又拿出一罐咖啡,放在窗台上。

       “嗯。”

       李修远微笑着点了点头。他确实需要这宝贵的几分钟时间来整理自己的辩论思路。最激烈的较量就要开始了。

       向红星动摇了夜宵摊女摊主的证言,也就是说,骆汉与邵怀玉离开夜宵摊时,骆汉随身携带的挎包是否存在,成了一个疑问。邵怀玉说那天晚上她喝多了,不记得骆汉是否带了挎包。本来李修远是计划在挎包上做些文章,现在需要调整了。好在挎包所要证明的事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李修远心里想。

       再次开庭。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向红星站起身,向审判席致意后,扫视全场,他凌厉的目光,不禁上在场的众人心头一震。

       李修远不得不承认,在向红星检察官身上有一股天然的正气。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们受本院检察长指派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对本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人认为指控被告人邵怀玉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准确,罪名成立。”

       公诉机关确认邵怀玉罪名成立这是在众人意料之中的事。尽管如此,当向红星检察官义正言辞地宣布罪名成立的意见时,人们还是被这种仪式感极强的表达方式所影响。人们的目光不自觉地投向被告席上的邵怀玉,她的嘴角似乎轻轻地,不易被人察觉地抽动了一次。

       向红星继续朗声说道:“刚才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如下事实:被告人邵怀玉与被害人骆汉是保持数月的情人关系;期间被害人多次向被告人提供金钱上的帮助;两人是赤裸裸的钱色交易关系。案发当晚,被害人骆汉宿于被告人邵怀玉租住屋中,被锐器刺中失血而亡。 虽然次日清晨,被告人邵怀玉向警方报案,但根据侦察,杀人凶手正是被告人邵怀玉。尽管被告人矢口否认杀人事实,拒不交待杀人动机和过程,但根据生活常识和一般的逻辑规律,各项证据已经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完全可以证明被告人杀人的事实。

       “二、被告人邵怀玉的杀人根源及社会危害。……本起杀人案是因情妇包养关系这种不伦之变引起的。赤裸裸的钱色交易本身就不具备感情色彩,当双方有一方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矛盾与冲突。本案中被告人邵怀玉对于杀人的动机拒不交待。但通过调查,被害人骆汉与被告人邵怀玉交往后,频繁从银行支取大量现金。从一个侧面反应了两人钱色交易的实质。而这种关系为社会公德所不容,也是此案发生的最根本的原因……

       “三、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被告人邵怀玉犯有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凶残,情节恶劣,造成后果严重,请合议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弄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依法予以判处……”

       在公诉意见的最后,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邵怀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公诉意见发表之时,法庭内鸦雀无声。邵怀玉一直面无表情地坐在被告席中,仿佛是在看着别人的审判。

       待向红星检察官宣读量刑建议之后,旁听席上的人们交头接耳,小声地交换着自己对量刑的意见。

       有人说:“判太重了,还不知道是不是她杀的,是在什么情况下杀的,那男的也不是什么好人。”

       有人说:“这女孩挺可怜,自己做夜场小姐,赚钱照顾家人……”

       李修远侧耳倾听旁听席上人们的议论声。他知道,从情感因素上来说,审判 席的三名法官与旁听席上的众人并无不同。旁听席代表了舆论对法庭前阶段审判的反应,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道人心。

       从旁听席的反应来看,人们对邵怀玉的处境不免抱了几份的同情。这让李修远又多了几分胜诉的把握。

       “请保持肃静。”审判长再次敲响了法槌。

       法庭里众人议论的声音渐渐平息。

       “辩护人,请发表辩护意见。”审判长的目光投向了辩护席上的李修远。

       李修远站起身,先向审判席低头致意,开展他辩护呈辞: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受被告人邵怀玉亲属的委托和S市精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担任被告人邵怀玉被指控故意杀人案审判阶段的辩护人……

       刚才,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邵怀玉杀害被害人骆汉,其主要的证据是现场勘察记录以及凶手“冰锥”上的指纹认定。从而认为案发现场仅有被告人与被害人两在存在,且凶器上的指纹均是被告人的两手所有。我们认为,凶器冰锥是邵怀玉生活中常用物品之一,其有被告人的指纹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不足以认定凶手就是被告人。至于案发现场是否只有被告人与被害人存在过,我们后面还有分析。

       根据庭审前对卷宗的查阅,以及对被告人的多次会见,尤其通过刚刚进行的法庭调查,我们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予认可。”

       李修远说到这里有意无意地稍做停顿。庭审现场发出一片压低的惊叹声,旁听席上的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人们两眼放光的看着李修远,好像在期待着他做出精彩的辩护。

       待法庭重新安静下来之后,李修远接着说道:

       “我们作辩护如下,敬请合议庭评议时关注并采纳:一、公诉机关始终没有查清被告人邵怀玉的杀人动机。故意杀人罪,首先要有主观故意。而邵怀玉与骆汉之间一直处于良好的情人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社会公德所允许,但也不是罪大恶极的行为。案发当晚夜宵摊摊主证人黄某的证言可以看出:两人当晚的关系良好,并无任何争吵或不和谐的迹象。

       “另一方面,被害人骆汉为被告人邵怀玉持续提供金钱上的支持。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害人骆汉对于被告人邵怀玉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骆汉死了,相当于被告人失了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对她没有好处。从深入的调查来看,也没有发现两人有何本质上的历害冲突。所以说,被告人邵怀玉没有杀害被害人骆汉的动机。至于临时起意杀害被害人骆汉,也不能成立。两人没有事先的争吵,而且还进行了亲密关系,事后被害人骆汉还悠闲地趴在窗台抽烟,这都说明当晚两人关系是和睦的。被告人邵怀玉临时起意杀害被害人骆汉也不成立。

       “另外,被害人被杀现场是被告人报的案,这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了她不是本案的凶手。

       “二、被害人骆汉所携带的挎包失踪,说明有第三人到达现场。正如刚才辩方证人夜宵摊摊主黄女士所说,被害人骆汉与被告人邵怀玉当晚在其摊位上就餐时,带了个单肩男士挎包。当时黄女士是这样形容包的:挺大的一个包,男人挎在单肩上,看起来装得满满的,很沉的样子。吃饭的时候,男人把包放在身边的凳上了。

       “那么这么重要的一个包去哪里了呢?在公诉人的诱导下,黄女士最后模糊了是否看到他们把包带走的场景。但按照常理推断,包放在自己身边的凳子上,被遗忘的机会是很小的。而且被遗忘在夜宵摊,夜宵摊摊主没发现的机会更小。如此看来,这个包只能是随被害人骆汉与被告人邵怀玉离开夜宵摊。”

       说到这里,李修远的目光挑战似地在对面公诉人席上稍做停留。向红星检察官正专注地倾听李修远的意见。两人目光相接,李修远心里咯噔一下,目光迅速的移向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