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资源普查
“为什么?”孟凯有些着急,他很心疼这些鸟。
鹰眼苏巴没有说话,伸手抚了抚那只猎隼,将那只猎隼的脑袋抬起来,放在马灯下面,让大家看。
这只猎隼居然一点神采都没有。
是它的眼睛,它眼睛里一点神采都没有,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它那翱翔天际的灵魂,可能已经飞不回来了。
孟凯心里翻了个个儿,很不是滋味儿,这只猎隼可能是被盗猎分子吓傻了,或者是脑袋受了创伤。
看来,它脑袋受了创伤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这个样子的鹰娃子嘛,不能飞了,它的脑子嘛坏掉了。”鹰眼苏巴道。
孟凯默默地点了点头。其实猎隼这种鸟类特别的敏感,一旦受到了伤,或者是被什么东西刺激了,就会不吃不喝。
然后自己慢慢饿死。
这东西的确是很好驯养,但死亡率也很高。
要不然,国外的那些土豪也不至于一次又一次的来这里寻找这种猎隼,在驯养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这些猎隼很容易就死了。
就像是鹰似的,有些鹰不好好驯,它们就自己绝食死掉。
驯鹰需要熬,怎么熬呢?要将鹰关在一个屋子里,放一根木杆子,鹰只能站在那木杆子上,不给鹰吃食,只喂它水。
这是要把鹰的野性和孤傲给熬掉。
但很多时候,鹰熬着熬着,就自己绝食死了。
鹰是注定不会被人驯服的。
几千年,几万年了,在人类漫长的驯养历史中,鹰这种生物就没有被彻底驯服过。
艾丽娅想说些什么,最后眼里带着湿润,将那猎隼抱起来放在怀里。
孟凯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能和苏云巴依一起,将这窝棚里的鹰和猎隼都放好。
其实,鹰眼苏巴这个窝棚,更像是一个鸟巢。
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洞,都是凿出来给小鹰住的。
那只落寞的前任鹰王,则是住在了孟凯那天差点吓的不清的那座洞里。
难怪那洞里杀气那么重。
原来这鹰王住在这儿。
鹰眼苏巴和苏云巴依一道,开始打扫屋子里的卫生,鹰估计是一种有洁癖的生物,它们很注重仪容。
这种生物在某种程度上,很像是狼。
打扫完了为生,鹰眼苏巴伸出手来。
孟凯愣住。
“鹰娃子给我!”鹰眼苏巴指了指他怀里抱着的小鹰。
这小鹰似乎挺喜欢孟凯,懒洋洋地窝在他怀中,这些小鹰在没有飞起来之前,都很依赖旁边的生物,也可能是孟凯将它救了出来的缘故,小鹰扑腾翅膀,似有些不舍。
鹰眼苏巴将小鹰抓着,和艾丽娅怀里的小鹰一道,一手一个,放进了一个洞穴里。
这个洞里有一个鹰巢。
这种鹰巢是鹰眼苏巴自己做的,很逼真,用了一些干草和树枝,还有些石子儿。
孟凯很不解,为什么在巢穴里会有石子儿。
艾丽娅回答了他这个疑问:“小鹰的爪子很软,用石头能让它爪子长得快,磨出老茧来。”
“那小鹰睡不着怎么办?”
“怎么会睡不着,小鹰慢慢的就习惯了,它们长大了,用爪子抓那些动物,爪子没力气,抓不住。”艾丽娅比划。
孟凯转念一想,也对……
他真的恨不得自己现在就立即拿出笔记本,将这些东西记下来。
这都是很珍贵的知识,如果能在大学课堂上展示,很多学生物学的学生就能更好的掌握生物学知识,在学校里他们不过是照本宣科,照猫画虎。
放好了小鹰后,苏云巴依走了,鹰眼苏巴大眼瞪小眼,很不善地盯着孟凯。
孟凯也不好再继续待下去,被艾丽娅搀扶着走了出去。
站在窝棚门口,孟凯深吸了一口气,他这次来也并非没有收获,刚才艾丽娅偷偷的拿出来了一只老鹰骨架,在鹰眼苏巴无奈地眼神中,塞进了孟凯的怀里。
这种老鹰的骨架,很完整,不像是在内地见到的那种。
在喀喇昆仑山上,因为天气很寒冷,这里的鹰骨很脆,保存的也比较好,还能看到骨头上隐约的血迹,这只鹰也是被偷猎分子打死的。
孟凯得了便宜,没有理由继续卖乖,将鹰骨架抱着,这鹰骨很有用,他准备趁着下次喀喇昆仑山修路的工程师下山的时候,托他们将这副鹰骨架带去喀什噶尔,然后寄去上海。
这东西,比什么明代的马鞍子有用的多。
从山坡上下来,外头又开始刮风,这军马场上面有个不好的地方,冬天冷的要死,夏天又是风口。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山上的鹰才多。
鹰可以借着山上的气流翱翔,不用扇动翅膀,从生物学角度讲,南下的黑天鹅,一种珍贵无比的九天精灵,在冬天会从俄罗斯阿穆尔河畔往中国南方飞,有一些就是从喀喇昆仑山飞跃过去的。
从山上下来,很凑巧,史文帅和康志刚也来了。
他们是跟着军马队的人上山来的,顺道来给孟凯送点药,这塔县没什么吃的,县城的老乡们弄了些“恰玛古”和“玛卡”来给孟凯补补身子。
恰玛古又叫做小人参,是新疆本地产的一种小萝卜,很小,有点微辣,在塔县高原上种出来的格外冲,但富含维生素。
而玛卡,也是一种古老的药材,在维医里,这种药材可以补肾益气。
孟凯哭笑不得,他其实是风寒,吃这些怕是虚不受补。
一个多星期没见面,史文帅和康志刚憔悴了许多,这次追捕盗猎分子,他们足足在山里呆了六天才下来。
听说,那伙盗猎分子很猖獗,在国境线上还准备砸毁界碑,但是战士们保卫及时,他们没能得逞。
可惜的是他们对喀喇昆仑山很熟悉,两下就翻进了山里,躲在里头让巡逻队无从下手。
“孟凯大哥,你瘦了一点啊,来多吃点这个玛卡,他们维族人说的嘛,这个男人吃了阳刚子受不了……”康志刚挤眉弄眼地拍了拍玛卡。
孟凯哈哈笑,一边地艾丽娅则是翻了个白眼。
山上其实挺孤寂的,牧民闲暇时间没什么业余文化生活,这次史文帅他们还带了一些书上来,是孟凯他们从上海带来的。
都是些小人书,这在上海不算什么,但在这是稀罕玩意儿。
村里的小巴郎子,围着康志刚转来转去,让康志刚给他们讲小人书上的故事。
史文帅问孟凯:“孟大哥,你没事了吧?”
“别这样叫我,以后就叫我孟凯好了!”孟凯摆摆手,他只比史文帅打了个四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叫大哥太老了吧……
“那好吧,孟……凯,陈娟主任托我给你捎来了一些东西。”
史文帅从自己的军绿包里拿出来几本书,是毛选,还有一些是塔县的地方物志,没有编纂成功的。
另外则是一本粗糙的笔记本,似乎是以前对塔县进行环境普查的原始资料。
“陈娟主任说让你把这些书看看,等你好了,咱们就趁着天没下雪,对塔县做个普查,什么矿产啊动物植物都查一下。”
孟凯点点头,将书接了过来,心里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鹰眼苏巴没有说话,伸手抚了抚那只猎隼,将那只猎隼的脑袋抬起来,放在马灯下面,让大家看。
这只猎隼居然一点神采都没有。
是它的眼睛,它眼睛里一点神采都没有,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它那翱翔天际的灵魂,可能已经飞不回来了。
孟凯心里翻了个个儿,很不是滋味儿,这只猎隼可能是被盗猎分子吓傻了,或者是脑袋受了创伤。
看来,它脑袋受了创伤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这个样子的鹰娃子嘛,不能飞了,它的脑子嘛坏掉了。”鹰眼苏巴道。
孟凯默默地点了点头。其实猎隼这种鸟类特别的敏感,一旦受到了伤,或者是被什么东西刺激了,就会不吃不喝。
然后自己慢慢饿死。
这东西的确是很好驯养,但死亡率也很高。
要不然,国外的那些土豪也不至于一次又一次的来这里寻找这种猎隼,在驯养的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这些猎隼很容易就死了。
就像是鹰似的,有些鹰不好好驯,它们就自己绝食死掉。
驯鹰需要熬,怎么熬呢?要将鹰关在一个屋子里,放一根木杆子,鹰只能站在那木杆子上,不给鹰吃食,只喂它水。
这是要把鹰的野性和孤傲给熬掉。
但很多时候,鹰熬着熬着,就自己绝食死了。
鹰是注定不会被人驯服的。
几千年,几万年了,在人类漫长的驯养历史中,鹰这种生物就没有被彻底驯服过。
艾丽娅想说些什么,最后眼里带着湿润,将那猎隼抱起来放在怀里。
孟凯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能和苏云巴依一起,将这窝棚里的鹰和猎隼都放好。
其实,鹰眼苏巴这个窝棚,更像是一个鸟巢。
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洞,都是凿出来给小鹰住的。
那只落寞的前任鹰王,则是住在了孟凯那天差点吓的不清的那座洞里。
难怪那洞里杀气那么重。
原来这鹰王住在这儿。
鹰眼苏巴和苏云巴依一道,开始打扫屋子里的卫生,鹰估计是一种有洁癖的生物,它们很注重仪容。
这种生物在某种程度上,很像是狼。
打扫完了为生,鹰眼苏巴伸出手来。
孟凯愣住。
“鹰娃子给我!”鹰眼苏巴指了指他怀里抱着的小鹰。
这小鹰似乎挺喜欢孟凯,懒洋洋地窝在他怀中,这些小鹰在没有飞起来之前,都很依赖旁边的生物,也可能是孟凯将它救了出来的缘故,小鹰扑腾翅膀,似有些不舍。
鹰眼苏巴将小鹰抓着,和艾丽娅怀里的小鹰一道,一手一个,放进了一个洞穴里。
这个洞里有一个鹰巢。
这种鹰巢是鹰眼苏巴自己做的,很逼真,用了一些干草和树枝,还有些石子儿。
孟凯很不解,为什么在巢穴里会有石子儿。
艾丽娅回答了他这个疑问:“小鹰的爪子很软,用石头能让它爪子长得快,磨出老茧来。”
“那小鹰睡不着怎么办?”
“怎么会睡不着,小鹰慢慢的就习惯了,它们长大了,用爪子抓那些动物,爪子没力气,抓不住。”艾丽娅比划。
孟凯转念一想,也对……
他真的恨不得自己现在就立即拿出笔记本,将这些东西记下来。
这都是很珍贵的知识,如果能在大学课堂上展示,很多学生物学的学生就能更好的掌握生物学知识,在学校里他们不过是照本宣科,照猫画虎。
放好了小鹰后,苏云巴依走了,鹰眼苏巴大眼瞪小眼,很不善地盯着孟凯。
孟凯也不好再继续待下去,被艾丽娅搀扶着走了出去。
站在窝棚门口,孟凯深吸了一口气,他这次来也并非没有收获,刚才艾丽娅偷偷的拿出来了一只老鹰骨架,在鹰眼苏巴无奈地眼神中,塞进了孟凯的怀里。
这种老鹰的骨架,很完整,不像是在内地见到的那种。
在喀喇昆仑山上,因为天气很寒冷,这里的鹰骨很脆,保存的也比较好,还能看到骨头上隐约的血迹,这只鹰也是被偷猎分子打死的。
孟凯得了便宜,没有理由继续卖乖,将鹰骨架抱着,这鹰骨很有用,他准备趁着下次喀喇昆仑山修路的工程师下山的时候,托他们将这副鹰骨架带去喀什噶尔,然后寄去上海。
这东西,比什么明代的马鞍子有用的多。
从山坡上下来,外头又开始刮风,这军马场上面有个不好的地方,冬天冷的要死,夏天又是风口。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山上的鹰才多。
鹰可以借着山上的气流翱翔,不用扇动翅膀,从生物学角度讲,南下的黑天鹅,一种珍贵无比的九天精灵,在冬天会从俄罗斯阿穆尔河畔往中国南方飞,有一些就是从喀喇昆仑山飞跃过去的。
从山上下来,很凑巧,史文帅和康志刚也来了。
他们是跟着军马队的人上山来的,顺道来给孟凯送点药,这塔县没什么吃的,县城的老乡们弄了些“恰玛古”和“玛卡”来给孟凯补补身子。
恰玛古又叫做小人参,是新疆本地产的一种小萝卜,很小,有点微辣,在塔县高原上种出来的格外冲,但富含维生素。
而玛卡,也是一种古老的药材,在维医里,这种药材可以补肾益气。
孟凯哭笑不得,他其实是风寒,吃这些怕是虚不受补。
一个多星期没见面,史文帅和康志刚憔悴了许多,这次追捕盗猎分子,他们足足在山里呆了六天才下来。
听说,那伙盗猎分子很猖獗,在国境线上还准备砸毁界碑,但是战士们保卫及时,他们没能得逞。
可惜的是他们对喀喇昆仑山很熟悉,两下就翻进了山里,躲在里头让巡逻队无从下手。
“孟凯大哥,你瘦了一点啊,来多吃点这个玛卡,他们维族人说的嘛,这个男人吃了阳刚子受不了……”康志刚挤眉弄眼地拍了拍玛卡。
孟凯哈哈笑,一边地艾丽娅则是翻了个白眼。
山上其实挺孤寂的,牧民闲暇时间没什么业余文化生活,这次史文帅他们还带了一些书上来,是孟凯他们从上海带来的。
都是些小人书,这在上海不算什么,但在这是稀罕玩意儿。
村里的小巴郎子,围着康志刚转来转去,让康志刚给他们讲小人书上的故事。
史文帅问孟凯:“孟大哥,你没事了吧?”
“别这样叫我,以后就叫我孟凯好了!”孟凯摆摆手,他只比史文帅打了个四岁,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叫大哥太老了吧……
“那好吧,孟……凯,陈娟主任托我给你捎来了一些东西。”
史文帅从自己的军绿包里拿出来几本书,是毛选,还有一些是塔县的地方物志,没有编纂成功的。
另外则是一本粗糙的笔记本,似乎是以前对塔县进行环境普查的原始资料。
“陈娟主任说让你把这些书看看,等你好了,咱们就趁着天没下雪,对塔县做个普查,什么矿产啊动物植物都查一下。”
孟凯点点头,将书接了过来,心里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