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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越缺越显
       苏小凝摇摇头:“我不想回去,我害怕那个地方,而且,我想先调查程大勇,他是最有嫌疑的一个!”

       “他?有什么嫌疑?”黄小菊有些惊奇。

       苏小凝缓了缓神,把她离开之后的事情全部说了一遍:“程大勇特别奇怪,说的话也很奇怪,我敢保证,秦子墨的死肯定与他有关!”

       黄小菊不置可否:“行,你随着自己的想法来吧,我不阻止你,你想去哪儿?”

       “我要去程大勇的公司。”苏小凝苦笑一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行……那好吧。”黄小菊低声说,又困难地走了两步:“我在学校里帮你盯着吧!我们可以随时保持联系。”

       苏小凝点点头:“小菊,你刚刚说的话什么意思,到底是谁阻止我父母来接我?”

       黄小菊摇摇头:“对不起,小凝,这事我不能说。你以后总会知道的,不过这个人,他并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吗?苏小凝撇撇嘴:“不管了,希望有一天我会知道吧,我们走吧,我先送你回学校。”

       黄小菊摇摇头:“你不用管我,我的脚伤没那么严重,说是脚折了,其实也只是骨裂,目前正在恢复中,我打个车就走了。你先给程大勇打电话吧。”

       苏小凝应了一声,翻开黄小菊从学校帮她收拾出来的那个包,找出电话打了起来。这电话当时进了水,自己也以为坏了,可是今天黄小菊拿来的时候,打开来,竟是好好的。

       接通了电话后,里面传出了程大勇惊奇的声音:“女神?你给我打电话了?!你好了吗?”

       苏小凝冷冷地说:“两个小时前你说的话还算数吧?我可以去你们公司?”

       她虽是询问的语气,可是情绪是干巴巴的,不近人情的。偏偏程大勇很吃这一套,忙不迭地应了声:“当然了!你要来,我高兴得不得了!我马上就开车过来接你,你就在医院等着我!十分钟后我就到!”

       黄小菊在她挂了电话后,唤了一辆出租车,很快离开了。苏小凝在医院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趴在膝盖上傻傻地盯着地上跑来跑去的蚂蚁。

       这些蚂蚁极有纪律,一直顺着一条线奔跑,仔细看去,它们身上都扛着像是食物碎碴一样的东西,甚至有一些比它们自己还要大些。

       苏小凝以前从书上看到过,蚂蚁可是动物界里的大力士,可以扛起比自己重许多倍的东西,而且它们集体观念极强,每一只该做什么都十分清楚。

       可是,你若是用手划去蚂蚁留下的痕迹,靠着嗅觉辨认方向的它们就会迷路,会不知所谓地在原地兜圈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苏小凝心生好奇,盯着后面挂尾的一只蚂蚁,伸出手将它面前的道路抹了几下,它走到手指的划痕处时,果然晕菜了!

       在那里晃荡了好几圈,竟然不知道往哪儿走了!苏小凝盯着那只可怜巴巴的蚂蚁,忽然内心酸涩起来,现在的自己,跟那蚂蚁又有啥区别?

       她心软起来,用指甲捻起它来,想把它小心地放回前面的道路上。

       可是不知道是用力过猛还是它被吓晕了,放回去之后,竟停顿在那里一动不动了!

       苏小凝用手轻轻地碰了一下它,才发现它竟然已经死了!她皱起眉头,看了它好久,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心底的裂缝也变得越来越大,蚂蚁身上的悲伤似乎也穿破了她的胸膛,涌入了原本就充满了浓重阴郁的心脏里,整个人的呼吸都不顺畅了!

       就在她心烦难耐的时刻,一个声音忽然响了起来:“女神,在玩蚂蚁呢?”

       苏小凝咳了一声站起身来:“程大勇,你来了?”

       “来了来了,我晚了几分钟,对不起啊!刚刚你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开会,接到你的电话,我高兴坏了,赶紧把他们打发了下去,下去开车的时候,又遇到了一个挡路的……”

       程大勇絮絮叨叨地诉说着,苏小凝冷静地瞄他一眼:“我们走吧,我住哪儿?”

       “住我家?”程大勇弱弱地建议道,他做好了要被苏小凝臭骂一顿的打算。平时他开稍微过一点的玩笑,都会受尽她的鄙视,刚刚那大胆的话,估计死得更惨……

       可是他始料不及的是,苏小凝竟是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走吧。”

       “女、女神……我没听错吧?”程大勇举起手来,啪啪地向耳朵上拍去:“你真愿意住我家?”

       苏小凝站住:“你到底走不走?”

       “走,走啊!怎么不走?”程大勇嘿嘿直乐:“太好了太好了!”

       他小跑着跑去开车,把苏小凝的行李放在后备箱。说起来,苏小凝那个包包里根本没几样东西,就是一套换洗衣服,还有手机钱包,轻飘飘的一只手指就可以拎得动。就这些,还是黄小菊为她准备的。

       程大勇的心情很激动,待苏小凝在副驾驶坐定后,他慌乱得半天都发动不了汽车,连脚都踩错了位置,好不容易踩回来以后,弄了半天,车又没动静。

       “你没开锁。”苏小凝一脸正气。

       “哦,对!”程大勇这才急忙从兜里掏出钥匙,开了锁,这下顺利发动了,汽车很快行驶在了通往程大勇小别墅的路上。

       程大勇在本市有三处房产,两套一百来平的从拿到手后,就是简单装修了一下,出租了。剩下的这套一百五十平的小别墅留待自住。

       偶尔,乡下的父母会前来小住一阵,他们在楼顶种了菜,搭了葡萄架子,可是他们一走,那些东西全都荒败了下来,徒留一堆黄土枯架。

       程大勇在这个城市没有归属感,即使他有了三套房产,仍是找不到那种归属感。从心而论,他始终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穷苦农村里打着赤脚穿着补疤衣服的程二狗,特别是自己初中没读完就退了学,这件事更是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为此,他十分在意别人的眼光。

       正所谓,人缺什么,就喜欢显摆什么,所以他买名表,豪车,还贷款买了三套房子,用来填补空空荡荡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