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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致命的证言
       钟宇明捋了捋思路,说道:“我住208,就在207斜对面。那天我大概11点半上楼的。在楼道上看到被告从207走出来,边走边用纸巾擦着手,纸巾上有血迹,我还认为她的手受伤了。”

       “你经过207的时候,207的房门是开着还是关着?”

       “应该是关着的吧,被告从207出来的时候,随手摔了下门,我听到‘嘭’的一声,当时也没细看。”

       “那张擦手的纸巾,警方在楼道的垃圾桶里找到了,经检验,纸巾上的血迹,证实是被害者刘凌的。”公诉人扬了扬手里的透明密封袋,递到审判席上。

       方婕离得远,只看见密封袋里装着一张纸巾,上面的血迹并不多。

       “之后呢?”

       “之后我就回房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被服务员的声音吵醒,才知道出事了。”钟宇明说完,无意识的看了一眼被告席。

       舒悦焦急的看着审判长手上的密封袋,低吟道:“不是,不是那样的……!”

       辩方律师向舒悦轻摇着头,舒悦止住低吟,恨恨的看向钟宇明,似乎想用眼神把钟宇明杀死。

       “传最后一位证人,余波!”

       余波轻快的走向证人席,方婕有种感觉,仿佛余波有点迫不及待的想上去。这种感觉在余波的表情上,得到了证实。他脸上一副得偿所愿的神情,当然,这种神情,只有最熟悉余波的人,才能一眼看出来。

       “余波,案发当晚,你就住在受害人隔壁的209号房间,对吗?”

       “是的。”

       “你在隔壁听到些什么?”

       “那天我躺在床上看电视。大概十一点过,隔壁吵起来了。我听见有个女人大声骂着谁不要脸,又是臭婊子什么的,反正很不好听。还有个男人在说话,声音有点低,听不清楚说什么。吵了一会,保安上来了,好像是劝了他们几句。然后声音就小了。”

       “当时你没出去看看吗?”

       余波摇摇头,说:“当时没有,过了一会,隔壁又吵起来,还夹杂着女人的叫声,我怕出事,才开门看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

       “207的门半掩着,我在门边探头看进去,看到有个女人手上拿着一把刀,对着房间里床的位置挥动着。”

       “当时你看到被害者了吗?”

       “从我站的那个角度,没看到被害者。”

       “那从你站的角度能看到拿刀的女人吗?”

       “能,我正好看到她的侧面。”

       “那个女人你能认出来吗?”

       “能,就是被告。”余波指向舒悦。

       “当时被告说什么了?”

       “她说‘你再说,我就杀了你!’”

       “然后呢?”

       “被告发现我在外面,转头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就赶紧回房了。”

       “你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人家在捉小三,我当时也犹豫过要不要报警,想了几分钟,正准备报警的时候,听见隔壁的门‘嘭’的响了一下,好像有人从房间里摔门出来走了。我又听了一会,隔壁没什么动静,想想人家都不闹了,就没有报警。”

       “从你回房,到听到‘嘭’的关门声,有多长时间,这段时间,你又听到什么?”

       “从我回房到听到关门声,大概五六分钟吧。那段时间,隔壁的声音很低,我没听清。只能确定是被告和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是说,你回房后没再听到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余波摇摇头:“没有!”

       “你说保安走了没一会,他们又吵了起来,还夹杂着女人的叫声,你能听出来那叫声是被告的吗?”

       余波想了想,迟疑着说道:“应该不是,当时被告正在骂人,那叫声是夹杂在骂声中的。而且那个叫声也要,怎么说呢,那个声音要嗲一点,和被告的声音不一样。”

       余波从证人席走下来,深吸了一口气,坐回自己的位置。他没注意,听审席中,有双眼睛一直在墨镜后关切的注视着他。

       出庭的五位证人,方婕认识两个。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哥哥的同学。在方婕的记忆里,哥哥大学毕业后,自己就很少见到钟宇明了。余波应该不认识钟宇明,还真是巧,这两个人倒凑到一起成了这件凶杀案的证人。

       辩方律师的陈述打断了方婕的思绪。德律律师事务所的吴海波是舒悦的辩护人,这个人方婕不熟悉,好像刚进德律不久。

       “警方提供的证据,本案的凶器——水果刀上,并不只有我的委托人的指纹,据我所知,还有蔡志辉和另外一个人的指纹。蔡志辉的指纹,可以推测是在与被告争抢水果刀时留下的。但另一个指纹并不是被害者刘凌的。那么这个指纹,会不会才是真正的凶手的?”吴海波提出了疑点。

       “也没有一位证人亲眼目睹被告行凶,而且,所有的证人,都不能确定,被告离开207房间的时候,蔡志辉和刘凌是否已经死亡。”

       “被告在案发当天,并不知道蔡志辉要到凤凰度假村酒店与刘凌私会,她是在接到一个匿名手机号码发送的短信后,才知道蔡志辉当晚要去凤凰度假村酒店。”吴海波扬着手中的手机说道。

       刑东不假思索的说道:“酒店的服务员和客人的流动性很大,水果刀上的第三个指纹,可以推断是服务员或者上一位入住客人的;虽然没有人能证明被告离开207房间时,被害者是否已经死亡。但从酒店大堂调取的监控中,案发当晚,被告离开酒店以后,直到早上六点,都没有人进出过酒店。所有证据、证言,都把嫌疑指向了被告。”

       “至于那个匿名手机短信,案发后被告声称家中被盗,钱包和手机,还有一些衣物失窃。甚至案发当晚被告在酒店穿过的外衣,也在失窃物品中。电信公司只能查到,被告当天确实收到过一条未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发送的短信,因为被告无法提供手机卡密码,所以无法查出短信内容。事后,被告也没有报警。直到预审时,被告才提起曾收到匿名短信,却又无法提供接受匿名短信的手机。”

       “而被告宣称就在案发后家中被盗,失窃物品包括案发时被告在酒店穿过的外衣。这恰好证明,被告是想毁灭证据,才炮制了这场所谓的失窃。不难推测,案发时被告所穿的外衣上,无疑沾染上了被害者的血迹。”

       舒悦惊恐的看着刑东,嘴里喃喃自语:“没有,我没有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