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者
只凭一个身材,很难找到犯罪嫌疑人。这让警察叔叔很是苦恼,而且,现在的传播速度很快,晚上发生的事情,第二天就传遍了大街小巷。这把剑放在博物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为什么这个时候,就有人来偷,早些干嘛去了,难不成前一段时间,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吗?所以等到离人剑的消失淡化以后,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就去偷窃,很明显,对于小偷来说,昨天就是最好的时机。
没想到的是,这个小偷还是个高手,竟然用离人剑杀了人,这才是最恐怖的。只要发生死人事件,都会让人感到害怕,说不定下一个就是自己。
“想不到昨天晚上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博物馆这个地方最近应该没什么人想要去了吧,幸好我们昨天没有去,真是幸运啊!”赵羽拨动着盘子里的饭,菜已经吃光了,只剩下孤零零的饭。赵羽就是这样,只喜欢吃菜,不喜欢吃饭,所以每次都是吃完菜,就不要饭了。
言辞曾经问过很多次,既然你不吃饭,那为什么又要打饭,这不是浪费吗?可是赵羽却说,只有菜没有饭,那么饭盒上会有点孤单,饭和菜更配。对于赵羽来说,打饭只是为了让饭盒更好看而已,这点言辞却是不太理解,虽然饭是比菜好吃,但是只吃菜的话,会不会怪怪的,反正言辞是不习惯只吃菜的。
“你觉得我们两个人会,在晚上去博物馆吗?尤其还是博物馆关闭的时候,这个时候除了去的人都不是正常人好吗?我只能说,昨天晚上巡查博物馆的人很悲剧。”那个小偷什么时候过来,偏偏要在这个时候,这不,巡查的人不就倒霉了。要是普通人还好,偏偏人家是个高手,而且还是用古董杀的,一剑封喉啊,这种事情只在电视里看到过,这种情况下死的时候,应该不痛苦吧!
毕竟速度那么快,还没感觉到痛,就已经死去了。
昨天晚上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言辞和赵羽自然也就知道了,于是在吃午饭的时候就谈论了起来。从没发现自己生活的城市,竟然隐藏着这么一个武林高手,这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人家喜欢那把剑,就让人家拿走好了,偏偏要阻拦,这下好了,人家一怒之下就把他们给杀了,这不是非要引人犯罪吗?
要是言辞在场的话,肯定会偷偷的躲起来,不出现在他的面前,最多做个目击证人。这样起码也保住了一命,反正那把剑放在博物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喜欢他的人拿走,这样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价值,说明它还是有存在的意义的。
“所以你是说昨天晚上的那个人不是正常人吗,你说他要是听见你这番话,不会晚上找你去报仇?我这种不怎么喜欢古董的人,也看不出那些古董有什么好欣赏的,所以一般来说我是不会去博物馆,但是你就不同了,你这样的好学生,肯定会经常去博物馆,光顾光顾,所以你要小心了。”赵羽奸笑道。
“我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闺蜜。是巴不得我去送死吗,发生了这样的事,谁还会没事去博物馆,我估计博物馆的生意应该会有所下降,毕竟去的话有生命危险,说不定有去无回。谁知道那个杀手还会不会去那里,这是一个未知数。而且我觉得,在吃饭的时候谈论,死亡的事情是不是不太好?”言辞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还没吃完,一直在讨论,一直在聊天。这算不算是废寝忘食?
“昨天那可是大新闻,聊聊天也是正常的,反正我的菜已经吃完了,你没吃完那只能说你的速度太慢了,所以姑凉,你应该努力。”赵羽指了指言辞的饭盒,里面还有一大半饭没吃完,赵羽估计她也不会再吃了,一是没心情,二是菜已经冷掉了。
“算了算了,懒得吃了,你也吃完了,我们离开食堂吧!”说完后,两人便起身,将饭盒里的饭菜倒掉后,离开了食堂。
飞有希还是呆在言辞的家里看电视,看着新闻里的报道,飞有希拿下嘴里的棒棒糖,轻声念道,终于出手了。
博物馆里的杀人事件,一直没有头绪,警察多么希望有人来报案,有人来作证,可是那个时候又会有谁在那里,如果有的话,那一定是鬼,但是这世上哪有鬼,所以唯一的希望也扼杀在摇篮里。
警察叔叔的想象力果然丰富,连唯一的可能性都想到了,可惜他们的还不够大胆,既然想到了目击证人,又想到了鬼,那为什么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鬼呢?如果他们相信的话,那也没什么用,因为那个鬼是不会去给他们作证的,这是一只有前途,傲娇的鬼。
那天晚上确实有一个目击者,他在凶手进博物馆之前就已经到达那里,他们不是约好的,只是意外而已。目击者知道凶手存在啊,而凶手却看不见目击者,因为目击者是鬼。在晚上去博物馆的鬼很少,毕竟古董这东西对鬼来说没什么用,也就只能看看而已,白天不能出没,也就只能晚上出来。
嗯,这么有闲情逸致的鬼,除了顾晨还会有谁呢?
“所以你是亲眼看到那个凶手杀人吗?”白银也有一颗八卦之心,也想知道那个凶手是谁,这么厉害的一个武林高手,自己如果不知道,那还真是有点可惜,他没想到顾晨昨晚只是去博物馆散散步,就能看到这么精彩的一幕,哇,运气这东西,果然是人所想象不到的。所以当他知道顾晨亲眼看到那个凶手以后,就一直吵着要他告诉他,凶手是谁?
顾晨看着躺在床上的白银,脸上的求知欲很是强。所以就慢悠悠的走过去,脸蛋慢慢的向他凑近,然后在他的耳边,吹了一口气,白银却没有躲闪,只是睁大眼睛看着顾晨,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一般来说,一个男的向另一个人的靠近,那么另一个人的肯定会躲闪,如果他没有躲闪的话,那就说明那个男的是同性恋。刚才你好像没有躲闪,所以你?”顾晨的食指指着白银的脸,不停的转圈。后面的话并没有说完,留给白银自己一些想象的空间,但是,一般人都知道,没说出来的话是什么。
“你突然向我靠近,我是不明白你想做什么?谁知道你是向我边吹了一口气,这就被认为是同性恋了吗?你放心,我这个人喜欢女的,就算你长再帅再好看,也不能改变我的取向。要我说你才是同性恋,无缘无故向另一个男的吹气干嘛,真是太变态了。现在想想,我都毛骨悚然,你不会是打算,趁我睡着的时候非礼我吧,我宁死不屈。”白银越想越可疑,双手抱着自己的肩膀,生怕面前这个人对他做些什么。
“你想多了,先不说我不是,就算我是,就你这样的,你觉得谁会喜欢?你也说了,我这么帅这么好看,怎么会看上你这样丑鬼。好了,不说这些,你不是说想知道凶手,我想说,我不知道。你也知道凶手穿的那么严实,我又没有透视眼,我怎么知道他长什么样?不过。”顾晨故意的没说完,吊着他的胃口。因为他发现,这样的话真的很爽。
“不过什么你倒是说呀,非得要我问你是不是?无聊!”什么人最讨厌,在白银的心里,顾晨这样的人就很讨厌。就是对方明明知道你想要知道什么,却偏偏要吊着你,一句话硬是要分好几次才能说完。这让有强迫症的人怎么办,这样的性子很急的人怎么办,这完全是勾引他们犯罪?
“急什么,说我无聊,你到底还想不想听?我要是不无聊,怎么会和你说这些。”自己不就是无聊吗?不然的话怎么会跑去博物馆。
“行行行,是我的错,我无聊行吧,你快说吧,我的心里真的很着急啊!”不知道自己适合顾晨呆久了,养成了和他一样的性格,还是说他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白银感觉自己越来越像,逗比了,这不是他所想要的。他想要的风格必须是高大上的,逗比这种太不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那个人可以说是有备而来,因为他穿的很严实。也可以说是故意让人家发现,就是没有一点隐藏他的身影,一般来说那些贼不是都会偷偷摸摸的吗?而这个人就厉害了,他是大大方方的进来的,而且他杀了人以后,消失的很快,这说明他对这里很熟。一个人就是再怎么隐藏自己,只要熟悉的人见过他,那么就一定会认出他是谁?而那个人的背影,我可以肯定我见过他,就是一时想不起是谁。”顾晨也很好奇那个人是谁,自己明明有印象却又想不起来。
“听你这么说,应该是个熟人对吧,也就是说,那个人在你认识的人当中。那么其他认识他的人,他的亲人会不会认出来,或许你认识的人中,有谁的剑耍的特别好的。”亲人的话应该能够认出来,会耍剑的人就很可疑呀!除非他一直隐藏着自己,那么这样就有点难度了。毕竟你不知道谁会耍剑,一个一个问的话很耗时间,就算顾晨认识的人不多,要排除起来那也是有一定的难度。
“我不知道他的亲人能不能认出来,我只知道我认识人当中没有人会耍剑。所以可以肯定他是隐藏了自己,而且如果一个一个的排除的话,那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我认识的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太太少,我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一般来说,只要有亲密接触,有过交谈的都不会忘记。这样的人在我面前很难隐藏自己,除非他隐藏了很多年。隐藏自己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样的话我是很难看出来的。毕竟火眼金睛那东西,先不说我没有,就算有的话,那也只能识别妖怪而已,并不能看出来一个人有没有伪装。”顾晨自认为自己还是挺会看人的,可是那个凶手,一时真的想不起来是谁,除非再见他本人一面。
“哎呀,生活中真是处处充满了凶险。不过他偷得那么剑虽然也算是,很名贵,但是怎么都比不上血剑吧,他为什么会去偷那把剑,真是想不通。而且一个人隐藏自己那么多年,他的目的是什么?”白银感觉自己好多问题要问,需要解答,他对这个人充满了好奇,他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个关键人物,找到他说不定能发现些什么。
“隐藏自己的实力,那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为什么不想让人知道呢,说不定是为了犯法的时候,有自己不在场的证据,就比如这次,如果他在,大家面前都是一副手不能提肩不能拿的样子,那么他就肯定不会被人认为是凶手,警察只会把矛头指向那些,用剑的人。这就是掩藏自己的一个好处。”隐藏自己的话,肯定是有自己的目的。至于那把剑,顾晨也想不到什么。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血剑,说不定他真的很喜欢离人剑,不惜为他杀人。他的心思,别人是想不到,除非他自己说出来。
“这样啊,难不成他早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去犯法,所以一直掩藏的自己。那么他学剑,总得有个师傅教他吧。这种事情也能隐藏吗?他学剑的那个地方是倒闭了还是怎样?师傅不会已经被他杀人灭口了吧!”如果一个人要隐藏自己,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如果你去学习一样东西,又不想让人发现,这种事情得多小心多隐秘。而且学有所成的话,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也需要练习,可是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这说明什么?说明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没错,是人才。不管是从思维上还是能力上,这都是人才。
没想到的是,这个小偷还是个高手,竟然用离人剑杀了人,这才是最恐怖的。只要发生死人事件,都会让人感到害怕,说不定下一个就是自己。
“想不到昨天晚上竟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博物馆这个地方最近应该没什么人想要去了吧,幸好我们昨天没有去,真是幸运啊!”赵羽拨动着盘子里的饭,菜已经吃光了,只剩下孤零零的饭。赵羽就是这样,只喜欢吃菜,不喜欢吃饭,所以每次都是吃完菜,就不要饭了。
言辞曾经问过很多次,既然你不吃饭,那为什么又要打饭,这不是浪费吗?可是赵羽却说,只有菜没有饭,那么饭盒上会有点孤单,饭和菜更配。对于赵羽来说,打饭只是为了让饭盒更好看而已,这点言辞却是不太理解,虽然饭是比菜好吃,但是只吃菜的话,会不会怪怪的,反正言辞是不习惯只吃菜的。
“你觉得我们两个人会,在晚上去博物馆吗?尤其还是博物馆关闭的时候,这个时候除了去的人都不是正常人好吗?我只能说,昨天晚上巡查博物馆的人很悲剧。”那个小偷什么时候过来,偏偏要在这个时候,这不,巡查的人不就倒霉了。要是普通人还好,偏偏人家是个高手,而且还是用古董杀的,一剑封喉啊,这种事情只在电视里看到过,这种情况下死的时候,应该不痛苦吧!
毕竟速度那么快,还没感觉到痛,就已经死去了。
昨天晚上的事情一传十十传百,言辞和赵羽自然也就知道了,于是在吃午饭的时候就谈论了起来。从没发现自己生活的城市,竟然隐藏着这么一个武林高手,这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人家喜欢那把剑,就让人家拿走好了,偏偏要阻拦,这下好了,人家一怒之下就把他们给杀了,这不是非要引人犯罪吗?
要是言辞在场的话,肯定会偷偷的躲起来,不出现在他的面前,最多做个目击证人。这样起码也保住了一命,反正那把剑放在博物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喜欢他的人拿走,这样也算是发挥了它的价值,说明它还是有存在的意义的。
“所以你是说昨天晚上的那个人不是正常人吗,你说他要是听见你这番话,不会晚上找你去报仇?我这种不怎么喜欢古董的人,也看不出那些古董有什么好欣赏的,所以一般来说我是不会去博物馆,但是你就不同了,你这样的好学生,肯定会经常去博物馆,光顾光顾,所以你要小心了。”赵羽奸笑道。
“我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闺蜜。是巴不得我去送死吗,发生了这样的事,谁还会没事去博物馆,我估计博物馆的生意应该会有所下降,毕竟去的话有生命危险,说不定有去无回。谁知道那个杀手还会不会去那里,这是一个未知数。而且我觉得,在吃饭的时候谈论,死亡的事情是不是不太好?”言辞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还没吃完,一直在讨论,一直在聊天。这算不算是废寝忘食?
“昨天那可是大新闻,聊聊天也是正常的,反正我的菜已经吃完了,你没吃完那只能说你的速度太慢了,所以姑凉,你应该努力。”赵羽指了指言辞的饭盒,里面还有一大半饭没吃完,赵羽估计她也不会再吃了,一是没心情,二是菜已经冷掉了。
“算了算了,懒得吃了,你也吃完了,我们离开食堂吧!”说完后,两人便起身,将饭盒里的饭菜倒掉后,离开了食堂。
飞有希还是呆在言辞的家里看电视,看着新闻里的报道,飞有希拿下嘴里的棒棒糖,轻声念道,终于出手了。
博物馆里的杀人事件,一直没有头绪,警察多么希望有人来报案,有人来作证,可是那个时候又会有谁在那里,如果有的话,那一定是鬼,但是这世上哪有鬼,所以唯一的希望也扼杀在摇篮里。
警察叔叔的想象力果然丰富,连唯一的可能性都想到了,可惜他们的还不够大胆,既然想到了目击证人,又想到了鬼,那为什么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鬼呢?如果他们相信的话,那也没什么用,因为那个鬼是不会去给他们作证的,这是一只有前途,傲娇的鬼。
那天晚上确实有一个目击者,他在凶手进博物馆之前就已经到达那里,他们不是约好的,只是意外而已。目击者知道凶手存在啊,而凶手却看不见目击者,因为目击者是鬼。在晚上去博物馆的鬼很少,毕竟古董这东西对鬼来说没什么用,也就只能看看而已,白天不能出没,也就只能晚上出来。
嗯,这么有闲情逸致的鬼,除了顾晨还会有谁呢?
“所以你是亲眼看到那个凶手杀人吗?”白银也有一颗八卦之心,也想知道那个凶手是谁,这么厉害的一个武林高手,自己如果不知道,那还真是有点可惜,他没想到顾晨昨晚只是去博物馆散散步,就能看到这么精彩的一幕,哇,运气这东西,果然是人所想象不到的。所以当他知道顾晨亲眼看到那个凶手以后,就一直吵着要他告诉他,凶手是谁?
顾晨看着躺在床上的白银,脸上的求知欲很是强。所以就慢悠悠的走过去,脸蛋慢慢的向他凑近,然后在他的耳边,吹了一口气,白银却没有躲闪,只是睁大眼睛看着顾晨,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一般来说,一个男的向另一个人的靠近,那么另一个人的肯定会躲闪,如果他没有躲闪的话,那就说明那个男的是同性恋。刚才你好像没有躲闪,所以你?”顾晨的食指指着白银的脸,不停的转圈。后面的话并没有说完,留给白银自己一些想象的空间,但是,一般人都知道,没说出来的话是什么。
“你突然向我靠近,我是不明白你想做什么?谁知道你是向我边吹了一口气,这就被认为是同性恋了吗?你放心,我这个人喜欢女的,就算你长再帅再好看,也不能改变我的取向。要我说你才是同性恋,无缘无故向另一个男的吹气干嘛,真是太变态了。现在想想,我都毛骨悚然,你不会是打算,趁我睡着的时候非礼我吧,我宁死不屈。”白银越想越可疑,双手抱着自己的肩膀,生怕面前这个人对他做些什么。
“你想多了,先不说我不是,就算我是,就你这样的,你觉得谁会喜欢?你也说了,我这么帅这么好看,怎么会看上你这样丑鬼。好了,不说这些,你不是说想知道凶手,我想说,我不知道。你也知道凶手穿的那么严实,我又没有透视眼,我怎么知道他长什么样?不过。”顾晨故意的没说完,吊着他的胃口。因为他发现,这样的话真的很爽。
“不过什么你倒是说呀,非得要我问你是不是?无聊!”什么人最讨厌,在白银的心里,顾晨这样的人就很讨厌。就是对方明明知道你想要知道什么,却偏偏要吊着你,一句话硬是要分好几次才能说完。这让有强迫症的人怎么办,这样的性子很急的人怎么办,这完全是勾引他们犯罪?
“急什么,说我无聊,你到底还想不想听?我要是不无聊,怎么会和你说这些。”自己不就是无聊吗?不然的话怎么会跑去博物馆。
“行行行,是我的错,我无聊行吧,你快说吧,我的心里真的很着急啊!”不知道自己适合顾晨呆久了,养成了和他一样的性格,还是说他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白银感觉自己越来越像,逗比了,这不是他所想要的。他想要的风格必须是高大上的,逗比这种太不不符合他的身份了。
“那个人可以说是有备而来,因为他穿的很严实。也可以说是故意让人家发现,就是没有一点隐藏他的身影,一般来说那些贼不是都会偷偷摸摸的吗?而这个人就厉害了,他是大大方方的进来的,而且他杀了人以后,消失的很快,这说明他对这里很熟。一个人就是再怎么隐藏自己,只要熟悉的人见过他,那么就一定会认出他是谁?而那个人的背影,我可以肯定我见过他,就是一时想不起是谁。”顾晨也很好奇那个人是谁,自己明明有印象却又想不起来。
“听你这么说,应该是个熟人对吧,也就是说,那个人在你认识的人当中。那么其他认识他的人,他的亲人会不会认出来,或许你认识的人中,有谁的剑耍的特别好的。”亲人的话应该能够认出来,会耍剑的人就很可疑呀!除非他一直隐藏着自己,那么这样就有点难度了。毕竟你不知道谁会耍剑,一个一个问的话很耗时间,就算顾晨认识的人不多,要排除起来那也是有一定的难度。
“我不知道他的亲人能不能认出来,我只知道我认识人当中没有人会耍剑。所以可以肯定他是隐藏了自己,而且如果一个一个的排除的话,那得需要很长的时间,我认识的人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太太少,我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一般来说,只要有亲密接触,有过交谈的都不会忘记。这样的人在我面前很难隐藏自己,除非他隐藏了很多年。隐藏自己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样的话我是很难看出来的。毕竟火眼金睛那东西,先不说我没有,就算有的话,那也只能识别妖怪而已,并不能看出来一个人有没有伪装。”顾晨自认为自己还是挺会看人的,可是那个凶手,一时真的想不起来是谁,除非再见他本人一面。
“哎呀,生活中真是处处充满了凶险。不过他偷得那么剑虽然也算是,很名贵,但是怎么都比不上血剑吧,他为什么会去偷那把剑,真是想不通。而且一个人隐藏自己那么多年,他的目的是什么?”白银感觉自己好多问题要问,需要解答,他对这个人充满了好奇,他觉得这个人一定是个关键人物,找到他说不定能发现些什么。
“隐藏自己的实力,那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为什么不想让人知道呢,说不定是为了犯法的时候,有自己不在场的证据,就比如这次,如果他在,大家面前都是一副手不能提肩不能拿的样子,那么他就肯定不会被人认为是凶手,警察只会把矛头指向那些,用剑的人。这就是掩藏自己的一个好处。”隐藏自己的话,肯定是有自己的目的。至于那把剑,顾晨也想不到什么。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血剑,说不定他真的很喜欢离人剑,不惜为他杀人。他的心思,别人是想不到,除非他自己说出来。
“这样啊,难不成他早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去犯法,所以一直掩藏的自己。那么他学剑,总得有个师傅教他吧。这种事情也能隐藏吗?他学剑的那个地方是倒闭了还是怎样?师傅不会已经被他杀人灭口了吧!”如果一个人要隐藏自己,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如果你去学习一样东西,又不想让人发现,这种事情得多小心多隐秘。而且学有所成的话,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也需要练习,可是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这说明什么?说明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没错,是人才。不管是从思维上还是能力上,这都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