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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剥皮食肉
       "以型补型”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人靠吃动物身上和自己的器官位置形态差不多的东西,比如有些人热衷于房中术,喜欢吃壮阳的东西,因此无论植物动物无一幸免,像什么韭菜大葱不在话下,锁阳、淫羊藿这些中草药以及驴马牛羊狗老虎豹子的胯下之物,都以“以型补型”的借口进了人肚子,过去还有吃人脑子的还有吃人心肝的,这都是脑残加缺心眼儿的“以型补型”了。       我对闫旭达说:“吃人?以型补型?你别以为咱们变成骨头棒子了,就他妈不是党国军人了!这是人干得事儿吗?”       闫旭达说:“哥!你看你还拽上了,你自己低头瞅瞅你自己,你再看看大家,谁他妈像人?那个戴尿罐子的人是不是说了假以时日,咱们的皮肉能长回来!怎么长回来?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得以型补型?”       我一想可不是嘛!身穿彩衣头戴尿罐子的那小子不是说假以时日能长回来吗?怎么长回来?可不就得吃点儿人之类的!

       我朝着尘烟四起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队骆驼客朝着我们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这些骆驼客都是一身长袍,头上裹着黑色的头巾,每匹骆驼身上都驮着两个大箩筐。萝筐里装的不是陶器就是水果什么的,看不太清楚,因为上面都盖了布。越来越近,看上去有十八匹骆驼十三个骆驼客。

       虽然我们枪支弹药充足,抢他们是十拿九稳的,但问题是就算我们是一堆骨头架子,干这种勾当,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法理上我总觉着这样不太好,何况我死过,我知道死亡的滋味儿不好受,等一下就要剥夺这些人的命,想到此处我又犹豫了起来。

       闫旭达说:“哥!别想了,干吧!”

       说完他招呼着黄文太和李宝三拿枪,那些枪械清一水儿M1941式约翰逊半自动步枪,据我所知,这种M1941式约翰逊步枪主要装备美国海军陆战队及美国陆军特种作战部队。M1941式约翰逊步枪是美国海军陆战队选作制式轻武器,另外还装备美国陆军特种作战部队。陆军一般部队不装备,但执行空降等特种作战任务的美陆军第1特种作战部队(FSSF)特别重视该枪的便携性。这种约翰逊自动步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分解成小件捆绑包装,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优点。美国曾经向德占及日占区的地下抵抗组织空投过不少M1941式约翰逊步枪。我在杭州的时候就曾经用过这个东西,枪管能拆卸更换,因此执行暗杀任务和执行战场狙击任务都是十分理想的首选武器。看来挺下本儿啊!因为这种枪在1943年左右就已经停产了,而空投给我们的这批次枪基本上都是八成新。足矣说明国民政府空军司令部,对我们这个反共救国军新疆独立旅该有多么的重视。

       闫旭达整理好枪弹朝我一挥手:“哥!你也赶紧过来拿枪和我们一起上吧!你不和我一起你都不够哥们义气,再一个假如我们吃人长出了肉来,你可别羡慕!”

       此时闫旭达说一千道一万都比不上最后一句对我有更有吸引力。

       因为没有肉只有骨头的感觉可不是一般的难受!这种还不是没穿衣服觉得冷,没穿衣服光着身子觉得丑那么简单,这是一种充满愤怒与恐慌,十分惊惧复杂的心情。

       于是我也走上前去挑来挑去,找出来一支M3式冲锋枪,跟着他们一起迎着骆驼队走了过去。

       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戈壁砾石滩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忽然间大风掠过,黄砂滚滚,遮天蔽日,只一会儿的功夫那支骆驼队居然隐藏在暴尘中不见踪影。

       我的心底掠过一丝担心,我担心的倒不是找不到那队骆驼客,我所担心的是我们这帮怪物的身体,因为我们都是一群骨头架子,假如风再大一点儿会不会把我们吹散架子了这都很难说。还有一个就是风沙是否会对骨头产生侵蚀,我想风沙对骨头的侵蚀这是毫无悬念的,骨头想必是硬不过石头的,除非练过铁砂掌之类的硬功夫,才有可能在皮肉的保护下将石头打裂或者打碎,但是即便是砂石也在风沙的侵蚀下磨去棱角,我想我们的消亡应该只是时间问题,我们根本就不该仍然活着。

       风沙越来越猛烈,我们也在风沙之中了,不疼,骨头也没有损耗,这是令我欣慰的。我们按照原来记住的方向继续前进。这样一来,不管是哪只骆驼队原地等候风沙过去,还是继续前行,我们都会碰上。到时候冤家路窄,我的枪就足以扫到一片,我现在考虑,究竟是活捉以后把他们的皮肉剥下来还是先打死他们,然后再用血涂满我们的骨头,就跟养花一样,有了血液,肉和皮就会自己长出来。我想假如重新能够长出肉和皮来,那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风沙渐渐变弱,因为它已经继续朝前刮去。

       骆驼队离我们只有三百米左右的距离。M1941式约翰逊半自动步枪口径7.62 毫米,使用

       M1906斯普林菲尔德0.30-06步枪弹(7.62×63mm步枪弹)的弹药,弹仓容量10发,有效射程732米(800码),三百内要是打不中他们的眼珠子,那我们这帮人就不算老军人,我拿的这把M3式冲锋枪弹容30发,有效射程91米(100码)。就算打不着也足以把他们吓得趴在地上,到时候具体是剥皮还是抹血都随便啦!

       他们在前面仿佛发现了异样。

       我们这边参加战斗的只有四个人,黄文太和李宝三穿着整齐的美式军装,脚上穿着崭新的大皮靴,由于脚上已经没有肉了,因此走路直晃荡。我和闫旭达依然保持着被狼啃坏的状态,破衣褴褛。风沙尘土大,看起来就像两个从坟地爬出来的鬼。

       骆驼客们都是见多识广的,因为每天都徘徊在死亡边缘,没有水没有食物,有的只是荒漠、戈壁、砂砾、沙匪、戈壁狼!他们很快做好了战斗准备,但是很可惜,他们的装备太差了,只有一些大刀以及四支步枪,我的眼神儿极好,二三百米的距离我已经快速的辨认出,一支是1888式委员会步枪,那种破枪精度和射程还凑活但就是容易炸膛,不是炸死自己就是炸死战友,是很坑爹的一种枪,而且从年代上来说绝对是爷爷辈儿的,另外三支看起来更惨,一支是辽13年式步枪,1926年出厂到现在已经二十三年,不说老掉牙吧!能不能打响都是个问题,另外两支分别是巩县兵工厂1935年出的中正式步枪和广西兵工厂出1927年偷工减料做出来的三位数破枪——四年式步枪,木枪托里没有木座横销,枪管没有渐减节段,但是再破也破不过中正式,中正式当年为了省木料,枪托是粘上去再用螺丝固定的。我在抗日战场上就吃过这玩意儿的亏,肉搏近战的时候子弹打没了,枪托子揍飞了,要不是跑得快,早在37年就死了。看着这四把破烂步枪,我恨不能笑的肚子疼,假如我还有肚子的话。

       我们是一不怕子弹,二不怕大刀片子,五分钟结束战斗,一个不留全打死了。我们走到近前的时候,这帮骆驼客已经吓得不能动了。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们遇到几个骨头架子穿着军装拿着新式武器,也会吓得动弹不得或者尿裤兜子。

       人都杀光了,闫旭达保持了一贯风格,十分兴奋的开始翻动骆驼身上驮的货物。

       随着蒙在箩筐上的大布被拽下来,我们所有人都惊呆了!

       因为筐里不仅有栩栩如生的干尸还有多不胜数的金银饰品,这帮人是盗墓贼。

       这帮骆驼客全都被打死了,因此他们具体从哪里挖来的这些东西就无从知晓了。

       闫旭达十分兴奋,他从箩筐里找了一个纯金的皇冠戴在头上,跑过来向我显摆,这小子从小就有这种十分前奏的潜质,有了什么新玩意儿必然要炫耀一番。

       我说:“闫旭达,你他妈消停会儿吧!这都是死人的东西,你他妈放下!”

       闫旭达说:“死人怕个屁啊!我现在跟死人差不多啊!我还不如死人呢!死人还能消停躺着呢!我连觉都睡不成!”

       我说:“人都打死了赶紧收拾吧!看怎么个以形补形啊!”

       黄文太走过来说道:“世雄,我看还是找个大锅炖上,我过去总以形补形,过去就爱吃猪下水,吃猪肺可以“清补肺经”;吃猪肚可以“温中和胃”;胃痛可以猪肚煲白胡椒;心悸可以用猪心炖柏子仁;肝郁肋痛可以用猪肝蒸合欢花。你就说你想补哪里吧!咱们就地取材,开膛破肚,你挑一个。”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虎,咱们里里外外就剩骨头架子了,吃了往哪里装?最多算是个嚼烂乎,啥事儿不顶,要我看,还不如把他们人皮扒下来披上。好歹有个人模样。”

       李宝三也走过来了:“太冲动了!着急开什么枪嘛!打猎的都知道爱惜猎物皮毛,何况这是我们披身上用的?可惜了。”

       闫旭达说:“都费他妈什么话?就算扒皮不是也得动刀吗?难不成还钻进去?你能从屁股钻进去?弄你一身屎尿!”

       我说:“行了行了,从后背开刀,扒皮,套上再说,每个人挑一个,谁都不许抢。”说完我就动起手来。

       地上散落了许多把刀子。我先是把枪挂在脖子上,继而弯腰捡了一把较为锋利的长刀,在拿刀的时候我看到骆驼客靴子里还有一把短刀,于是就扔下了长刀,拿起了短刀,一拿到手里,可不得了了,我发现这把刀不是一把普通的刀,是一把十分名贵的痕都斯坦玉器刀,这种刀是新疆特有的,它主要承袭中亚、波斯与印度的雕艺传统,又吸收欧洲与中国的艺术精华而成。首先在玉材的选择上,倾向浅色,以追求纯净之美;这把痕都斯坦玉器刀不仅刀柄通体皆玉,而且还镶嵌金、银以及红色、蓝色宝石,整体风格灿烂华丽,刀柄是一只凶猛的戈壁狼的模样,牙齿是黄金打造,两个耳朵包银,狼眼睛一只蓝宝石、一只红宝石,通体缠绕雕琢骆驼刺和荆棘花刀身,细薄精巧,器璧有若透明,真可谓薄如纸,似蝉翅,堪称为鬼斧神工!。

       我正看得愣神儿的功夫,闫旭达他们也找到了刀子,看起来成色也不错,但是他们才没有我这个闲情雅致,他们专心致志的动手扒骆驼客的袍子,然后将赤身裸体的骆驼客开膛破肚。

       我大声喊道:“告诉你们什么来着,从后背开,从肚子开的话,往里面灌风。”

       闫旭达一听我的话头,马上一脚踢开剖了一半儿的尸体,重新找了一具尸体动手扒起皮来。

       三十多分钟,我们四个人每人手里一张完整的人皮。

       我说:“哥几个别愣着了!套上吧!”

       于是我们开始脱衣服,我的衣服好脱,几把就拽掉了,穿这东西和穿连体裤差不多,套上以后也没啥感觉,但是摸起来感觉舒服多了,尤其是脑袋上有了头发,起码有个人的模样了,但是新的问题来了,这帮人都是被枪打死的,枪眼还在身上,十分难看,闫旭达他们不在乎,直接开始往身上套骆驼客的袍子,我舍不得我的旧军装,于是继续穿上,自己看了看,发现不太好看,于是我也找了个袍子套上了。

       骆驼们十分乖巧,虽然枪战的时候跑了几匹,但大部分仍然蹲在地上,

       我说:“皮也弄来了,还搞了这么多骆驼和财宝,怎么样?走吧!”

       黄文太说:“我感觉好像还是缺点儿啥呢?”

       闫旭达说:“缺啥?缺肉呗!吃吧!等上菜呢?”说完趴在地上开始啃那些没有皮的死人。

       我看了一阵阵恶心,但是满怀着重新长出皮肉的希望,我也开始吃了起来。

       人肉的口感太硬,这几个男的应该是好久没洗过澡了,肉有些酸臭,只有背部的肉还凑活,其他位置的肉都是太难吃了。

       黄文太边吃边说,大人就是难吃,要说吃,还得吃小孩子。

       我抬头看了一眼黄文太,十分赞许他的说法,当年在野人山的时候,我们吃过的人里面,小孩子的肉确实是最好吃的。